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騎電動車不戴頭盔、玩手機,罰!成都 9月1日起“逗硬”

2024年09月02日09:38 | 來源:成都商報電子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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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標題:騎電動車不戴頭盔、玩手機,罰! 9月1日起“逗硬”

  9月1日起,成都開始對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“逗硬”。根據(jù)《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規(guī)定,公安交警部門將于9月1日起,針對駕駛非機動車不戴頭盔、逆行、手持接打電話、在機動車道行駛等違法行為,對駕駛?cè)颂幰跃婊?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罰款。

  據(jù)悉,自6月1日《條例》實施以來,前三個月,成都交警主要以宣傳勸導為主,加強釋法說理、突出教育糾正,有效提高了市民的安全意識。

  8月30日上午,交警一分局民警在武侯區(qū)博美路口對騎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、手持、撥打電話等違法行為進行了一一糾正勸導。

  據(jù)記者粗略統(tǒng)計,20分鐘左右就有十余例駕駛非機動車的違法案例,其中多為不戴頭盔。據(jù)現(xiàn)場執(zhí)法人員介紹,相比《條例》施行前,違法案例數(shù)量已大幅度減少。

  記者采訪了其中一名未佩戴頭盔的電動自行車駕駛員林先生(化名),他表示自己有頭盔但忘記戴了。隨后交警對林先生進行了信息登記及教育警告。通過宣傳科普,林先生了解到9月1日起將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,表示自己下次會戴好頭盔。

  成都交警一分局車管科副科長郭戰(zhàn)表示,《條例》實施三個月以來,通過交通民警的現(xiàn)場糾正、警告和媒體的宣傳,絕大多數(shù)交通參與者在騎行電動車時,都佩戴了安全頭盔。他希望在9月1日后,所有騎電動自行車的交通參與者都能夠遵守《條例》,文明出行。(成都商報-紅星新聞記者 章玲 實習生 張子婧)

(責編:章華維、高紅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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